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隨著邊境解封及農曆春節10天假期來臨,不少民眾已迫不及待出國旅遊,不過若有欠繳稅款被限制出境者,出國前記得繳清欠稅及罰鍰或向稅捐稽徵機關提供欠稅及罰鍰之相當擔保,才能順利出國旅遊。
該局指出,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3項規定,納稅義務人欠繳稅款及罰鍰達限制出境之標準〔已確定之欠稅個人在新臺幣(下同)10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200萬元以上;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在新臺幣15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在300萬元以上〕,稅捐稽徵機關經審酌符合限制及解除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規範,得報請財政部函請內政部移民署限制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
該局特別提醒,有出國需要的民眾,倘因欠稅遭限制出境,須繳清全部欠稅及罰鍰或提供相當財產作為擔保,以解除出境限制。如有疑義,請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洽所屬分局、稽徵所,將由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徵收及資訊組 聯絡人:安豐淑股長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610
撰稿人:劉昶甫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