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2024年前完成所有不合宜舊法規下架

新聞媒體 2021-01-20

為提升國家競爭力,鬆綁法規有利業者法令遵循,金管會2020年6月啟動「主管法規簡化、整合及現代化方案」透過滾動式的法規檢討,將不合時宜、重複者,予以停止適用、簡化或整合,並分為前後二階段加以執行。金管會今(19)日宣布,2024年前完成所有不合適舊法規下架,將檢討逾8,065則法規,將有利業界降低法遵成本。

金管會表示,1981年財政部「錢幣司」(含)以前時期、經濟部「證券管理委員會」時期舊法規,已全部檢討完竣,包含因不合時宜辦理下架者共1,254則,可有效減輕金融業者法令遵循的成本,也可以提升金融監理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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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以金管會成立(2004年7月1日)前所頒發之命令、行政函令,二階段完成檢討為目標。預計先以10年為期,第一階段接續檢討1091年至1991年底之法令,經初步檢索計金管會35則、銀行局1,021則、證券期貨局520則、保險局364則,共計1,940則,擬於2021年12月31日前檢討完成。

第二階段檢討1992年起至2004年6月30日之法令,經初步檢索計金管會225則、銀行局2,480則、證券期貨局2,355則、保險局1,065則,共計6,126則,最晚於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金管會成立前之全部法規檢討。

國家發展委員會法規鬆綁專案於2017年10月開始實施,財經法規優先,最近一次發表為去年第3季,據統計,金管會當時累積發表154則,其中銀行局44則、證期局77則、保險局33則,在各部會中發表鬆綁件數仍為最多者。

第4季金管會已向國發會提報12則法規鬆綁成果及1則預定鬆綁事項(國發會尚未發表),且預計在今年第1季提出至少10則法規鬆綁成果。

金管會表示,為在劇烈變動的國際競爭環境中,讓各項金融法規能夠符合時代意義,且更具機動性及彈性,並協助金融產業取得創新先機,金管會將持續進行法規檢討及鬆綁調適工作,以提升我國金融產業整體競爭力及吸引更多外國專業人才來我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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