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國發會「亞洲矽谷計畫-精進新創環境2.0」-針對非敏感性及投資人股權結構相同之增資案件加速外資審查流程,修正僑外投資申請書B,將原僑外B(增加投資及減少投資)申請書分拆為僑外B(增加投資)及僑外B-1(減少投資),以明確申請事項。並於新僑外B(增加投資)申請書壹、僑外投資人項,增加七、「投資人股權結構(含多層次股權結構至最終自然人股東)是否與前次核准投資時完全相同(包含股東及持股比例)」,同時強化申請書有關投資人背景說明應包含主要控股股東集團及國內事業營運規劃內容,以利篩選出法人投資人申請認購國內事業現金增資之非敏感性增加投資案件,加快審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