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節能家電退還貨物稅,線上申請快速又簡便!

稅務會審 2020-05-08

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表示,自108年6月15日起至110年6月14日止,消費者購買能源效率1級或2級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可於購買日之次日起6個月內,向任一國稅局申請減徵退還貨物稅,每臺減徵稅額以新臺幣2,000元為限。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民眾除了臨櫃方式申請外,也可以透過線上(網際網路)方式申請,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 」(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利用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工商憑證或組織及團體憑證,於網頁上登錄資料並將統一發票或收據以符合規定之檔案格式上傳(如:doc,docx,xls,odt,ods,pdf,jpg,png,tif或gif等),如係取得雲端發票或電子發票證明聯者,不用檢送購買證明文件,即可完成申請程序。申請期限為統一發票或收據記載交易日期之次日起算6個月內,逾期不得申請退還。此外,民眾若採線上申請者,亦可在該專區查詢申請案件進度及法規等,請多加利用。另為避免退稅支票遺失及前往金融機構辦理兌現之不便,請民眾儘量使用直撥退稅收取退稅款,省時又方便。 
    詳情請連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s://www.ntbca.gov.tw/ )查詢,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南投分局 銷售稅課  謝先生
聯絡電話:(049) 2223067轉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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