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繼承不分男女! 市府呼籲及時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 別讓權利睡著了

新聞媒體 2024-07-22

【記者戴欣怡/新竹報導】

 

生男生女一樣好!隨著現代社會家庭觀念改變,新竹市女性繼承不動產比例也隨之增加。新竹市政府地政處表示,竹市一一二年繼承登記男性繼承人為二千六百六十人,女性繼承人為二千四百二十一人,男女繼承不動產性別比例分別為百分之五十二及百分之四十八,已趨近各半。統計歷年竹市因繼承取得不動產的女性比例為百分之三十四,高於全國平均值的百分之三十。依法男女均有繼承財產的權利,呼籲繼承人儘速辦理繼承登記,以保障自身權益。

新竹市長高虹安二十一日指出,因傳宗接代、祖先祭祀等考量,過往傳統家族有「財產傳子不傳女」觀念,但民法規定繼承權並不因男女性別而有差異,無論男女繼承權利都一樣,期待共同響應聯合國SDGs5目標「實現性別平等,並賦予婦女權力」,若民眾仍有未辦理繼承登記之不動產,請掌握時效儘速提出申請,保障自身應得的權益。

地政處表示,繼承人應在六個月內向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聲請逾期者,每逾一個月處登記費一倍罰鍰,最高可罰至=二十倍。自繼承開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由地政事務所公告三個月,逾期仍未聲請者予以列冊管理,列冊管理期間為十五年,逾期仍未聲請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地政事務所指出,過去曾有民眾因為收到地政事務所寄發的通知書,擔心不動產遭列管後標售,於繼承系統表隱匿妹妹的名字,並由三兄弟協議辦理分割繼承,經地所人員審查後發現被繼承人尚有一個女兒並開立補正通知書,補正完整繼承系統表及戶籍謄本,順利完成遺產繼承登記。

地政處呼籲,所有繼承人都有相同的繼承權利,應該積極行使自己的繼承權,並在法定期限內完成不動產繼承登記,以免因逾期未辦理而面臨罰鍰和其他不必要的法律後果。如有不動產相關繼承問題,歡迎至新竹市地政事務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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