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民眾來電詢問:因申報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被國稅局查獲短漏報其他收入,為避免109年度再有相同違章情形,請問如何查詢公司該年度之所得資料?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10年4月28日起至5月31日止,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等所得人可憑符合規定之電子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以「自行查詢」或「委任代理人代為查詢」等2種方式查詢其109年度所得資料,作為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之參考。有關憑證種類及適用對象簡要說明如下:(如附件)
該局特別提醒,以上查詢的所得資料,係來自各憑單填發單位申報各式憑單歸戶後之資料,僅提供所得稅申報時參考,納稅義務人如有其他來源所得,屆時仍應注意依法辦理申報,以免遭補稅及處罰。
提供單位:苓雅稽徵所 聯絡人:周璧珠主任 聯絡電話:(07)3302499
撰稿人:黃千薰 聯絡電話:(07)3302058 分機6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