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衝刺太陽光電2020年6.5GW目標,財政部國產署28日公告今年第四批太陽光電土地,包括新北市樹林區、台中市清水區、新竹市港湖段、屏東縣林邊鄉等四案面積共2.65公頃,合計每年躉售收入上看1,193萬元、合計20年標租商機達2.39億元,10月27日開標。

國產署表示,新北市樹林案面積約0.83公頃,屬於一般農牧用地,可設置的裝置容量為834KW~2,085KW,預估每年售電收入約350萬元。台中市清水案為保護區、當地陽光充足,面積約0.85公頃,裝置容量約為848KW~2,120KW,每年售電收入上看423萬元。

新竹市港湖段案件同樣為農業用地,面積約為0.78公頃,裝置容量約為783KW~1,957KW,每年售電收入上看327萬元。屏東縣林邊案則是農業用地,但面積僅0.19公頃,因此裝置容量也較少、約為188KW~470KW,每年售電收入約為93萬元。

國產署副署長游適銘指出,國產署自2019年9月推出太陽光電標租案以來約滿周年,目前累計共六批次、16案,其中四案仍在公告招標中,有三案暫緩推動,另外九案則已完成簽約,且回饋金比率喊價動輒20%以上,顯見民間廠商多有願意投資綠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