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10年度綜合所得稅核定稅額繳款書及核定通知書於112年1月底陸續寄發,繳納期間為112年2月11至20日止,為提升民眾繳稅便利性,開放電子支付帳戶也可繳納核定稅款。
該局進一步說明,只要利用手機所載電子支付或行動支付APP掃描繳款書 上 QR-Code , 會 自 動 連 結 到 網 路 繳 稅 服 務 網 站 ( 網 址 :https://paytax.nat.gov.tw)並帶出相關銷帳資料,再選擇電子支付帳戶或行動支付綁定之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繳納,一指即完成繳稅。除綜合所得稅外,營業稅核定稅款、遺產稅、贈與稅及各稅違章罰鍰也都可利用電子支付帳戶繳稅,請民眾多加利用。
該 局 溫 馨 提 醒 民 眾 , 財 政 部 稅 務 入 口 網 ( 網 址 :https://www.etax.nat.gov.tw>首頁>線上服務>電子申報繳稅服務>行動支付繳稅或電子支付帳戶繳稅)設有各家開辦業者、繳稅操作流程及客服連結。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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