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澄清:民間業者希望台中港區增設電廠一事,經濟部並無收到電廠申請案,並無「又核定一座電廠」的情形
經濟部表示,依據電業法及電業登記規則規定,民間業者申請設置電業時,須依法備齊籌設計畫書、環評文件、地方主管機關同意函、發電廠廠址土地開發同意證明文件、地政機關意見書、併聯審查意見書、供氣同意證明文件等電業籌設文件,並報經地方政府核轉經濟部之程序後才會正式進入電廠籌設的審核程序,經查目前中佳並無提出電廠籌設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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