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人壽日前推出連結台股基金投資型保單,引發文宣誤導等3項爭議,金管會保險局已請元大下架相關文宣;後續將進一步檢視有無事前銷售及不當勸誘等情事。
元大人壽本月22日推出連結台股基金的投資型保單,推出短短幾天,銷售逾新台幣百億元,不過,目前也傳出文宣誤導、事前銷售以及不當勸誘等3項爭議。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黃天牧今天表示,先前元大人壽文宣指出保單為「存股概念型」,有誤導消費者可能,針對此事件,監理機關已在處理。
黃天牧解釋,投資型保單是連結基金,並非直接連結個股,因此保單不能稱為「存股概念型」;保險局已告知元大人壽,「存股概念型」會誤導消費者,並要求將相關文宣下架。
由於元大人壽此張投資型保單採備查制,依規定,開始銷售後15天內、也就是4月13日要送資料至保險局備查,保險局長施瓊華表示,接下來將檢視是否有市場所傳的不當銷售情形。
市場傳出,元大人壽在3月底正式推出前,早在1月就發動旗下通路銷售;此外,也傳出有業務員不當勸誘70、80歲左右長者,贖回基金購買保單。
施瓊華表示,無論是理專、營業員或業務員,銷售時都應該清楚說明投資型商品屬性,告知客戶投資風險,另一方面,也必須作好KYC(Know Your Customer)、了解客戶風險屬性以及資金來源。
對於外界傳聞有業務員不當勸誘高齡長者贖回基金改買保單,施瓊華說,會進一步追查是否有相關情事,業務員在銷售時,是否和客戶清楚說明可能的損失以及有無不當勸誘等行為。
此外,施瓊華表示,若查證元大人壽在正式開賣前就啟動銷售,屬於違規行為,依法可以開罰新台幣60至600萬元,若違規情節嚴重,不排除再以保險法第149條開罰。
根據保險法第149條規定,保險業違反法令、章程或有礙健全經營時,主管機關可限制其營業或資金運用範圍、要求停售保單或限制開辦保單以及解除經理人或職員職務等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