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嬰兒居家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公告「斜躺搖籃」為應施檢驗商品,自111年11月1日起實施
標準檢驗局表示,斜躺搖籃商品,並不適合提供嬰兒睡眠使用,嬰兒睡覺應安置在堅固、平坦的床上,以免增加窒息或跌落之風險,此外,使用斜躺搖籃時應確實使用束縛系統,不應讓嬰兒在無人看管、不受約束或添加被褥材料的情況下使用。
標準檢驗局說明,「斜躺搖籃」檢驗標準為CNS 15982「兒童照護用品-斜躺搖籃」,檢驗方式為驗證登錄(型式試驗模式加符合型式聲明模式)或型式認可逐批檢驗雙軌並行,自實施檢驗日起,進口及國內產製該商品,皆須完成檢驗程序,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後,始得進入國內市場上銷售。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市售「斜躺搖籃」商品時,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圖例如附檔)之商品,使用時應熟讀「使用說明書」之使用方法、警語、聲明及注意事項,有關各部分之操作應確實依使用說明書及警告事項執行,且於使用「斜躺搖籃」或「嬰兒床」等產品時,應建立正確使用之觀念,並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 「斜躺搖籃」商品,係供照顧或安撫無法自行坐立嬰兒之嬰幼兒照護用品,並不適合提供嬰兒睡眠使用,使用時應確實調整適合嬰兒尺寸之束縛系統,不應讓嬰兒在無人看管、不受約束或添加毯子、枕頭、被褥材料及其他物品的情況下使用。嬰兒於「斜躺搖籃」中入睡後,應立即轉移到具有堅固、平坦表面的安全睡眠環境 (如:嬰兒床),讓嬰兒應保持以仰臥姿勢睡覺。
(二) 使用「嬰兒床」時,父母和看護人應僅使用合身的床單,避免在嬰兒床內部周圍加裝防撞保護墊,以防連接繩纏繞嬰兒,或保護墊掉落造成嬰兒窒息。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謝代理局長翰璋
辦公室電話:02-23431711
電子郵件:hc.hsieh@bsmi.gov.tw
承辦單位:第二組副組長鄭慶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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