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季3種稅開徵

新聞媒體 2021-04-14

財政部國稅局指出,我國5月為所得稅申報季節,包括個人綜所稅、營利事業的營所稅,還有繳納營業稅,此外5月也是房屋稅開徵季節,合計共課徵三種稅負。

5月為所得稅開徵季節,今年報稅期間5月1日到31日,課稅對象個人、營利事業等前一年度的境內外所得,目前我國個人適用綜所稅率5%~40%。營利事業一律適用20%,惟營利事業若前兩年度未分配盈餘,需一併申報課徵「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5%。

5月也是房屋稅課稅季節,繳納期間每年5月1日至5月31日,課稅對象個人、營利事業等前一年7月1日起到當年度6月30日期間房屋稅,適用房屋稅率、房屋稅基(房屋課稅現值)則依照地方政府規定。

此外,5月也是各個營利事業的營業稅課稅時節,營利事業可分為小規模營業人、營利事業、特種飲食業等三種。小規模營業人採按季查定營業額、課徵1%營業稅。小規模營業人為每年2月、5月、8月、11月的10日前繳納營業稅,5月需在10日前繳稅。

營利事業為每年單數月(1、3、5、7、9、11月)的15日前自動報繳、適用5%營業稅率,惟金融業特定業務可適用2%或3%營業稅率,為5月15日前繳稅。

特種飲食為每月10日前報繳,夜總會、有娛樂節目餐飲店適用15%營業稅率,酒家、有陪侍茶室、咖啡廳、酒吧等適用25%營業稅率,為5月10日前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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