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13日進行星能電力彰濱天然氣發電廠高發電能效及天然氣用量環差會議,開發單位表示,為提高發電效能,將增加彰濱電廠天然氣用量,且改善相關排放,惟環評委員認為,改善程度不夠,最後決議補件再審。

開發方表示,為兼顧穩定供電與減少空污,經濟部及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建議,提升民營燃氣電廠容量因數至70%,彰濱電廠希望提高機組夏月淨尖峰供電容量及提高容量因數,以協助穩定供電及減緩空污排放。

據資料顯示,彰濱電廠裝置容量為490MW,經更新後可提升至521MW,另提升容量因素,滿載發電時數增加至6,132小時,天然氣用量從過去一年31.25萬頓提升至46.37萬噸,承諾相關空污排放都有降低。

會議中環評委員認為,選擇性脫硝觸媒還原反應器(SCR)的運作效率應該可達85%,但開發單位卻只以65%來估算。另也有委員認為,電廠增加發電量,但污染控制卻無法做好,質疑開發商並未做好相關污染防治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