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利息抵稅三點不漏

新聞媒體 2020-11-21

為減輕房貸族的壓力,綜所稅目前有提供部分節稅措施,但申報時須注意三大要件,才能列舉房貸利息節稅,首先,房屋產權要跟報稅人在同一戶;其次,家人必須把戶籍設在該址;第三,每戶每年列報扣除額度,最高上限為30萬元,且以一屋為限。

官員表示,為了鼓勵人人有房住、住者有其屋等政策目的,以減輕納稅義務人經濟負擔,每戶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納稅義務人可以依《所得稅法》第17條及施行細則規定,在申報綜所稅的列舉扣除額時,主張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來節稅。

要列報購屋借利息,必須滿足相關要件,官員表示,第一個重點在於房屋產權,必須屬於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其受扶養親屬,而且房屋產權要跟申報人在同一申報戶。

不只第二項要件在於自住使用,官員表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於課稅年度之間,必須在這間房屋的地址辦竣戶籍登記,而且不能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

這項扣除額的立法精神,在於鼓勵購房自住,因此坊間有些納稅人可能是貸款買房,之後轉租以減緩資金壓力,然而採取這種做法,就不符合自住的要件,房貸利息也就不得享有扣除額。

如果房屋都滿足以上條件,就可以享有最高30萬元的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且最多以一屋為限。官員指出,申報房貸扣除額時,還要注意同一年度當中,有沒有申報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納稅義務人一邊向銀行支付房貸利息,一邊又因為儲蓄取得銀行支付的利息收入,一來一往都是融資借貸孳息,因此要求先行減除利息收入,才可列報房貸利息支出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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