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已於106年12月28日施行,經由受理納稅者權利保護之申請,除納稅者可獲得納保官訊速專業的協助外,亦有助於研析具參考價值之納保案件及行政救濟案件,強化納保官協助解決稅捐爭議之效能,並減少行政救濟案件。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依據108年初迄今受理申請經驗,納稅者普遍對於該分局納保官提供之協助表示滿意,該分局將持續提供相關諮詢服務,歡迎納稅者多加利用。為提升服務即時性,納稅者權利保護案件申請之相關資訊,公告於財政部中區國稅局(https://www.ntbca.gov.tw)「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包含稅捐爭議之溝通協調案件、申訴陳情案件及救濟諮詢協助案件,納稅者均可透過網路線上申請方式請求納保官協助,請善加利用,以維護自身權益。
新聞稿同步連結宣導影片:納保官保護全民稅的大小事-禁止財產處分篇(https://reurl.cc/72mvAb)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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