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用電管理電費可以更便宜住宅大樓公設及分租套房用電量大者台電鼓勵評估採用時間電價

工商法遵 2023-03-20
經濟部17日召開112年第1次電價費率審議會,考量民生物價穩定性及促進節約能源,住宅每月用電700度以下電價不調整,即每期2個月電費夏月在4,508元以下、非夏月在3,832元以下者不受影響,至701~1000度則微調3%,1001度以上調10%。台電表示,針對住宅用電,主要影響為每月用電超過1000度的用戶,占1300多萬住宅用戶僅3%。台電建議用戶若每月用電超過700度,可評估選用時間電價方案,搭配節電措施可進一步節省電費支出。

台電表示,民生用電調幅平均僅2.6%。針對住宅用電只有超過1000度的部分會被調漲10%,700度到1000度的部分微調3%,以每月用電1100度為例,夏月電費由4,651元增為4,772元、非夏月電費由3,844元增為3,941元。

近期外界關心租屋族共用電表恐受電價調整影響,台電建議,分租套房共用電表者,若每月用電超過700度,可評估改採時間電價計費,尖離峰時間分開計費且均為單一費率,不受累進費率的影響,搭配節電措施,可進一步節省電費支出。用戶可利用台電官網首頁「用戶服務/網路櫃檯」項下之「時間電價試算評估」進行電費試算,或電洽台電各區營業處(或客服專線1911),由台電協助評估。

至於外界關心是否可就各套房裝置獨立電表計費,台電表示,須由房東向台電申請並委託水電分隔屋內線路,因此須視房東意願而定。台電公司自111年3月起,電費單上有增列「去年全年平均電價」,111年7月起另新增「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訊息,除可即時反映當期用電平均單價外,亦可使租屋雙方迅速了解各期用電狀況,供做雙方電費計收之參考。

另有關公寓、大樓的公共設施,台電公司會裝置獨立電表記錄公共設施用電量,並非併入各住戶的電表內計算,因此不會影響分攤用戶住家用電的累計度數。譬如某用戶3月用電度數為600度,電費1,147元。其居住的公寓大廈公共設施3月用電度數為750度,電費1,533元。大樓總共有10戶住戶分攤公共設施電費,每戶住戶當期電費分攤的公共設施電費即為1,533元/10戶為153元。用戶的3月電費為1,147元加上公共設施電費153元,合計1,300元。

發言人:吳進忠專業總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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