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否應該成立主權財富基金,近日中央銀行修法公聽會,引起朝野各方與專家學者的熱烈討論,究竟央行的外匯存底該如何運用?主權基金又扮演什麼角色?
5月10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舉行「《中央銀行法》第二十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公聽會,會中,除央行總裁楊金龍、外匯局長蔡烱民等相關部會代表受邀列席之外,中華經濟研究院副院長王健全、政治大學經濟系教授洪福聲、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周治邦,以及華梵大學特聘教授杜震華等11位產經專家學者,亦都出席與會。
如此大規模的陣仗所為何來?答案是四個乍看有點「高大上」的字眼:主權基金。
攤開執政黨等64名立委共同提出的《中央銀行法》第二十條修正案,條文指出,「為強化國家競爭力與安全,並累積國家財富,本行應提撥外匯儲備總額百分之10,設立外匯投資基金,對外投資於策略性產業、關鍵技術等以財務目標為前提之事業或計畫。前項基金應依《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之一成立政府獨資之股份有限公司,組織及運作等相關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
至於第三十三條修正案,則是將原「本行持有國際貨幣準備,並統籌調度外匯」一文,改成「統籌調度『及運用』外匯」。
所謂「外匯投資基金」,即是一般俗稱的主權基金(SWF,Sovereign Wealth Fund),指由政府建立並擁有,長期投資的金融資產或基金,基金資金來源一般來自國家財政盈餘、外匯儲備或自然資源出口盈餘;代表國家如挪威、中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及新加坡等。
草案的主要提案人、民眾黨立委吳欣盈,於公聽會表示,之所以訴求成立主權基金,核心目的有兩個,一方面當然是希望「活化國家資產」,但另方面,顯然也試圖藉此解決央行沉疴。
「鑑於台灣的外匯存底持績累積,但央行貨幣政策的沖銷措施卻未能完全發揮,無法抑制貨幣供給的大幅增長,導致社會游資充斥,長期來對資產價格上漲壓力影響甚大,造成年輕世代的生活壓力。」草案開宗明義寫道並直陳:「在央行長期採取低利率與低匯率的政策下……甚而是導致當前產業發展不平衡、民眾所得和財富分配不均的主因……尤以央行外匯政策為甚。」
簡單來說,提案立委期望透過主權基金的成立,能為外匯存底瘦身,導正央行貨幣政策的長期扭曲。
(作者:黃煒軒;全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今周刊》;首圖來源:Solomon203 / CC BY-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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