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226.8億元聯貸案已由聯貸銀行團出面和新經營團隊談妥展延及附帶條件,可望再展延兩年,同時銀行團也一併同意新經營團隊所提出的「二大豁免」請求,一是原訂將在今年底檢視的財務指標,可望給予一年免檢視的豁免期;二是聯貸獲展延的第一年可免還本。
台銀出任管理銀行的大同集團聯貸案,已從二年前開始還本,因此原本252億元的聯貸案,最新聯貸餘額已降至226.8億元。
此外,兩年前大同集團相繼發生華映、綠能倒帳後,銀行團擔心泛大同體系授信風險升高,因此去年10月間追加大同擔保品,目前大同聯貸案在陸續還本下,擔保率已超過100%,同時尚志資產管理公司也在銀行團要求下,成為大同聯貸案連帶保證人。
大同5年期聯貸案將在明年到期,由於該聯貸案有「5加2」的選擇權機制,即五年期滿之後若全體銀行團同意,可再展延兩年。上周台銀代表銀行團出面向大同新經營團隊談判聯貸案展延,據指出,聯貸銀行團所以同意大同集團所提出的「二大豁免」,與上述的擔保條件有關。
知情人士表示,原本大同新經營團隊要求,由於現在擔保率已超過100%,應拿回部分擔保品,但這點被台銀因為擔心招致銀行團疑慮而婉拒,之後大同新經營團隊未再堅持,但提出另一交換條件,亦即展延的第一年可免還本(原本一年要還本兩次),以及當初聯貸合約簽訂時銀行團所要求達標的所有財務指標條件可免檢視一年,最後雙方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