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為搶生意經理費大殺價、給通路銀行的報酬費飆高,金管會要管。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15日指出,為強化對投信的管理,增訂新規定,未來投信經營業務要合理收取、支付費用,「不得以不合理」的費用招攬或從事業務。
未來若是有違反者,可處以「糾正、警告」,情節重大者甚至會被禁募新基金、限制業務,預計2021年上路。
過去在證券商管理規則、銀行法中就有相關規定,投信經營事業時應合理收取或支付,在收取經理費時或者在支付銷售機構通路報酬時要合理評估營運成本、利潤,此次新增法規明訂到「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五條之一。
郭佳君指出,近期有發現投信公司為搶業務、殺價競爭,把基金「經理費」降到極低,舉例來說,債券基金經理費水準原本在0.5~1%,但之前有發現有基金只收0.1%甚至以下,已違反合理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