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公司購入零組件利用自有人力製造機器自用者免視為銷售

最新法令 2021-06-18
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1款規定,營業人以其產製、進口、購買供銷售之貨物,轉供營業人自用者,視為銷售貨物。○○公司購入零組件,利用自有人力製成自用機器,既非供銷售之貨物可免開立統一發票,報繳營業稅。(財政部75/03/31台財稅第7535787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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