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衝擊民生經濟,交通部去年推出汽車運輸業紓困方案,每位駕駛人可請領3個月、最高3萬元薪資補助。但審計部調查發現,請領駕駛薪資補助民眾中,竟有805人具公務機關人員身分,讓紓困遭疫情衝擊駕駛生計美意打折。
行政院回覆審計部表示,經相關機關查處,至今年6月30日止,遭比對查獲在外兼職職業駕駛的805位公務機關人員,確認屬違規(約)兼職的公務機關人員有130人、641人未違規、34人仍查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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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回覆審計部指出,屬違規(約)兼職的130人公務機關人員中,41人已遭所屬機關記過、申誡處分,另外89人仍在審議中;805位在外兼職公務機關人員,有47人繳回薪資補貼款項,其中26人屬違規(約),21人未違規。
因應新冠肺炎影響,交通部對遊覽車、計程車客運業與小客車租賃業駕駛人進行薪資補貼,補助相關計程車司機2020年4至6月每個月1萬元。計畫截至去年底,共核發32億2399萬元,補助107500位職業駕駛薪資費用。
但審計部調閱公路總局核發薪資補貼駕駛人員名單,比對健保署投保全民健保資料後發現,有805位向公路總局申領3萬元駕駛人薪資補貼駕駛,本身竟在中央或地方政府任職。
審計部表示,任職於政府機關的公務人員領有固定薪資,薪資所得未受疫情影響,核予兼職工作的薪資補貼,已與原本紓困美意有所扞格。
審計部還提到,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除法令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銓敘部2019年函釋指出,公務員不得兼任各類車種職業駕駛;前勞委會1993年函釋,若勞工兼職影響勞動契約履行,事業單位可於工作規則中訂處罰規定。
審計部函請行政院與相關主管機關,檢討在外兼職職業駕駛的公務機關人員,申領駕駛人薪資補貼有無違反法令等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