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水費明年開徵?經部:還沒定案

新聞媒體 2020-11-05

全國水情嚴峻,立委將腦筋動到耗水費開徵,但對上路時程意見分歧。經長王美花2日指出,原本規劃開徵的耗水費,連動到水費調漲,經部會做整體評估,暫沒有上路時程表。據悉水利署未來視用水與回收水循環再利用狀況來訂費率。

經濟部曾規劃擬針對用水1,000度以上工業大戶,將開徵10%至30%耗水費,王美花說,目前水利署正在跟用戶溝通,了解用戶狀況,至於是否確定於2021年開徵,目前還沒有定案。

據統計,若以全台每月用水量超過1,000度用戶計,約至少有8,000戶,但這些包含學校、醫院、農業等業別,過去規劃首波耗水費暫排除這些單位開徵,扣除後用水大戶仍逾5,000戶,以石化、基本金屬、造紙、紡織與電子業居多。

據悉,水利署曾規劃耗水費依每月用水量規劃,採級距1~3元不等收費,希望以價制量減少用水大戶浪費水資源。惟各產業對舊版耗水費認為過於嚴苛,產業界表示受衝擊太大,盼經濟部重新研議。水利署署長賴建信表示,目前正積極跟業者討論相關制度,耗水費可能與水價共同調整,需要時間凝聚共識。至於明年是否開徵?他說,「目前沒有任何時程表。」

水利署指出,新版耗水費將視產業用水狀況與回收水再利用狀況來訂定相關費用,惟各產業實際用水多寡與如何訂定標準,都還需要與產業公協會討論。

據《水利法》修正案規定,減徵耗水費六大條件包括:1.全廠製程回收率;2.通過清潔生產評估;3.通過國際標準組織(ISO)水足跡盤查;4.獲綠色工廠或綠建築標章;5.獲水利署節水績優獎項;6.配合政府生活污水回收、已繳交水污費廠商等六大綠色保證,此六項皆符合最多可減徵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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