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自106年1月1日起扣繳義務人給付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之各類所得,可利用網路申報方式辦理,既省時、便捷又安全。但逾期申報案件不適用網路申報,仍須以人工或媒體申報。另自107年8月10日起,適用租稅協定上限稅率案件亦可使用網路申報,惟於申報後須列印「非居住者適用租稅協定上限稅率網路申報憑單附件回執聯」,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至所轄稽徵機關。
該分局說明,申報流程為以下4步驟:1、請先繳清代扣繳稅款。2、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申報系統(IMX系統)軟體。3、將所得人、給付日、繳款日期等資料建檔。4、上傳申報資料。以上步驟,請扣繳義務人注意須於代扣(給付)之日起10日內操作成功,始完成扣繳申報程序。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豐原分局綜所稅課鄧雅文
連絡電話:(04)25291040轉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