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稅唸學堂/不過轉個520萬元到太太帳戶遺產稅案多繳135萬

新聞媒體 2020-11-25

圖片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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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化名)死亡前兩年內陸續提領銀行存款,再轉存到老婆帳戶,總計520萬元。黃先生的遺產稅案漏報了這520萬元,被補稅104萬元,罰款83萬元。又因此無法多主張260萬元「1030之1請求權」,少節稅52萬元。中區國稅局官員說,黃先生這生前的520萬元贈與,反而讓黃家損失了135萬元。

講了好多數字,談的是同一個行為:自知時日無多,移轉財產到配偶名下,想說免贈與稅,又可以省遺產稅。官員說:「這個實務上的個案告訴納稅人,結果可能適得其反。」繼承人可能漏報生前贈與挨罰,而配偶的1030之1請求權扣除額可能因而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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