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租金減收措施延長至110年6月
為減輕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衝擊之承租人負擔,經濟部已訂定「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提供租金紓困措施」,對於承租經濟部所屬台電、中油、台糖及台水公司(以下簡稱各國營事業)土地房舍之承租人,109年全年租金以減收2成為原則。
經濟部表示,考量目前肺炎疫情持續影響,且「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及「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第2次追加預算案」執行期間均至110年6月30日,爰將延長各國營事業租金減收2成期間至110年6月,並由各國營事業主動辦理減租,以期減輕承租人受疫情之影響。
另承租各國營事業土地房舍作製造業使用者,則比照經濟部工業局產業園區、加工出口區所訂租金紓困方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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