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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山洞跟嫌同黨同志不能解決核廢難題需要循民主法治取得社會共識

工商法遵 2021-11-23
挖山洞跟嫌同黨同志不能解決核廢難題  需要循民主法治取得社會共識

針對馬前總統今日出席民間團體舉辦之「用過核燃料論壇」,會中先表示新北市和宜蘭縣的首長不了解核廢料才反對重啟核四,又再談及以山洞解決核廢問題。經濟部重申,核廢料的處理有一定法治程序,同時需以民主的方式取得社會共識,不能簡化為技術問題,更無法寄望不存在的山洞。經濟部長期督導台電公司致力依法辦理核廢料最終處置相關工作,惟社會迄今無共識,致高低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受阻。
經濟部說明,「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是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低階核廢料(如電廠污染的手套、防護衣等)依據該條例規定,應於最終處置場址所在地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101年7月3日經濟部公告金門烏坵、台東達仁為「建議候選場址」,包含現任的曾文生次長在內,歷任3位經濟部次長3度拜會地方政府,溝通說明低放選址作業,惟地方政府仍婉拒辦理公投。至於馬前總統引用王伯輝前廠長的說法,指稱核四有山洞可以存放低階核廢料40年,經濟部再次澄清,並沒有所謂的山洞,只有一座倉庫,11月15日立委考察核四時,記者才剛去看過,更重要的是,這個倉庫並非最終處置設施,未來仍需要另尋場址。
經濟部進一步說明,高階核廢料爭議更大,迄今仍無法凝聚社會共識、比照低階核廢料制定最終處置的相關法規,甚至連移出核電廠用過燃料池都有困難,核二廠1號機就是因為用過燃料池貯存空間已滿、用過核燃料無處可去,在今年7月進入停機維護,實質上等同提早了半年除役。此外,高階核廢料(用過燃料棒)的最終處置場址需要地層堅固穩定、無地下水且不滲水等諸多相當嚴格的選址條件,且目前已有新北、宜蘭、花蓮、臺東、屏東、澎湖、金門等7縣市表態反對,因此難以選定最終處置場址。
經濟部補充,用過核燃料外運再處理,處理後仍有高階核廢料需運回國內,且費用昂貴,故多數國家都不採用,僅有法國及日本少量使用,並非國際主流;歐盟亦因德國、丹麥、奧地利、盧森堡和西班牙等國,指出核廢料長期儲存仍有問題,強烈反對核能列入綠色永續投資的清單。至於核能新一代技術仍在設計/實驗階段,且核四並非新一代核能,以新一代核能為由支持核四重啟,是牛頭不對馬嘴的說法。
經濟部也提醒,新北市及宜蘭縣等地方首長反對核四重啟的理由,不只有核廢料難以處理,也包含對核四的安全性有所疑慮。馬前總統時期以經濟部組成安檢小組、提出安檢報告的形式,片面宣稱核四安全,結果真正的管制機關原能會拒絕承認,正是社會大眾對核四的安全性無法信任的原因之一。
經濟部強調,核廢料不只是技術問題,還需要依循民主精神與法治程序凝聚社會共識。行政院已於106年成立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經濟部及台電會積極進行社會溝通,尋求共識,力求透過建立符合民主、尊重民意的機制,妥善處理核廢料,盡可能減輕後代子孫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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