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討論核能時需找到永久處置場馬前總統話不能只講一半

工商法遵 2022-07-17
有關馬前總統稱歐洲納入核能,台灣不能死守非核家園政策,經濟部說明,馬前總統是國家前元首,言行動見觀瞻,呼籲他話不能只講一半造成誤解。歐盟將核能納入永續分類標準,有嚴格的前提條件,其中包括需於2050年前找到高階核廢最終處置設施,正觸及了台灣社會對核廢處理尚無共識的核心問題。此外,台灣目前仍在使用核電,僅是讓核電機組運轉至年限才除役,核四去年底才於公投遭民意否決。而滿足國際綠色供應鏈RE100並沒有核能,因此RE100要求的再生能源,才有助國內產業的競爭力。

經濟部說明,歐盟近期雖將核能納入永續分類,但內部意見仍高度分歧,馬前總統沒說的是,核電要符合永續分類標準的條件非常嚴苛,包含(一)需設置核廢料管理及核除役基金、(二)需於2050年前找到高階核廢最終處置設施、(三)需避免出口至第三國處置放射性廢棄物;其中最困難的是,目前全球都還沒有實際投入運轉的高階核廢最終處置場;而台灣地狹人稠,又位處於地震帶上,對有地質穩定等安全限制的核廢料永久處置場來說挑戰重重,加上核廢料處理需要中央地方合作,光是暫時性的乾式貯存,都遇到新北市政府反對,也凸顯核廢處理在台灣的高度困難。

經濟部進一步說明,核電被納入歐盟永續分類標準,僅代表符合條件的核能經濟活動可以取得永續相關的金融投資,但是,RE100倡議中的綠能,是太陽光電、風力發電等再生能源,並不包括核能,為了讓產業滿足國際綠色供應鏈RE100的要求,我國能源轉型應以發展再生能源才是正辦,相對來說,過去馬前總統堅持推動有安全疑慮的核四,過度偏重核能、輕視再生能源,如果延續馬前總統的能源規劃,將導致國內企業沒有綠電可買,嚴重威脅半導體業等台灣產業生存。

經濟部表示,自105年政府推動能源轉型、積極發展再生能源,至今年5月底再生能源累積裝置容量已達12.266 GW,占全國總發電裝置容量約20.4%,相較105年僅4.72GW增加約160%,其中太陽光電成長573.1%、風力發電成長55.7%,顯見再生能源發展已有大幅進展,未來也會繼續大力加速再生能源設置,讓國內產業更容易取得符合RE100標準的綠電。

最後,經濟部也再次強調,不要片面截取歐盟永續分類標準、話只講一半來修飾過去的錯誤方向,也呼籲馬前總統共同支持能源轉型、推動真正符合國際RE100要求、能夠幫助國內產業邁向淨零的再生能源。


發言人:經濟部能源局李君禮副局長
聯絡電話:02-2775-7700、0936-25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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