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業務開曼經濟實質法重點管理

新聞媒體 2020-07-22

勤業眾信分析,台商其實很常運用開曼的紙上公司接單、轉單,特別可能落入「經銷和服務中心」業務定義,因而被要求符合經濟實質規範,否則將面臨當地罰款及最重註銷登記等處分。

勤業眾信會計師廖哲莉表示,許多台商在開曼所設的公司,必須於今年底前辦理2019年度經濟實質申報,根據最新版本施行細則,針對未按時申報的個體,處以5,000開曼幣(約新台幣18萬元)罰款,持續開罰未果,最重還可能註銷登記。

究竟有哪些台商企業要注意經濟實質法?廖哲莉指出,當地公司經營項目只要涉及銀行、經銷和服務中心、融資和租賃、基金管理、營運總部、控股公司、保險、智慧財產、航運等九類業務,就有機會成為法令規範對象。

勤業眾信稅務部經理韓承皓表示,很多台商其實是藉開曼公司作為集團接單、轉單貿易中心,細看開曼群島本月發布新規,是指開曼公司向集團關係人採購貨物、原料或半成品,並轉賣至開曼群島境外其他地區,或者提供服務給海外集團關係人,就會受經濟實質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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