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曼經濟實質申報延明年2月

新聞媒體 2020-11-20

台商在開曼經濟實質申報期程,有望再延後。勤業眾信(Deloitte)18日指出,開曼原訂當地公司要在今年12月底完成2019年度經濟實質申報,但歐美疫情二次爆發,開曼群島宣布歷年制公司申報期限一律延後,台商只要是非IP(專營智財權)公司,申報期限可延後至2021年2月28日。

開曼群島近日發布經濟實質法規新動態,非IP公司申報2019年度經濟實質期限將延至明年2月底,而IP公司申報期限為明年1月底。

根據開曼經濟實質法規,自2019年7月1日起,台企、台商在開曼群島的紙上公司必須符合經濟實質法遵要求,涵蓋範圍包括銀行業、經銷與服務業、融資與租賃業、基金管理業、營運總部、保險業務、智慧財產權業務、航運業務以及控股公司等九大類型。

除純控股公司以外,另八類企業必須申報配銷收入、具備人員及營業處所,也要有執行適當的接單、倉儲、物流、行政活動等。

台商最常用純控股公司雖不用在當地做決策、管理、召開董事會,須揭露台商控股公司持有銀行帳戶、管理決策、簽約項目、費用等。

舉例來說,台商在開曼公司為中間控股公司,持有兩間大陸子公司股權且擁有銀行帳戶,每年收入來自大陸子公司股利與銀行利息,帳戶僅作為收款用途,則屬於純控股公司、可適用較寬鬆法遵規範。

台商在開曼控股公司仍要在每年3月底辦理經濟實質聲明、每年12月底前完成經濟實質申報。今年受疫情影響,聲明期限延到今年6月底、申報期限則延至明年2月底。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國際租稅主持會計師廖哲莉指出,開曼稅局近日也發布經濟實質程序常見錯誤,以台商控股公司而言,在填寫經濟實質聲明時僅限定為控股部分,若同時填寫控股與其他活動,則台商必須更正2019年度聲明或說明其他經濟活動情況。廖哲莉提醒,開曼經濟實質申報系統將在近期上線,當地稅局會透過電子郵件寄出網址,台商應留意負責窗口的電子郵件,若仍未填寫應盡速補充,避免無法申報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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