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10年度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股利憑單申報截止日為111年2月7日止,網路申報於當日午夜12時截止。
國稅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第92條、第92條之1及第102條之1規定,扣繳義務人、受託人及營利事業應於每年1月底前向稽徵機關申報前1年度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及股利憑單等各式憑單,110年度申報期間末日為111年1月31,日因適逢春節年假,故申報期限順延至111年2月7日止。
國稅局提醒,請於規定申報期限內多利用網路申報,以網路替代馬路,如憑單所載之納稅義務人適用憑單免填發者,只需於申報系統內憑單填發方式勾選「免填發」或「電子憑單」,即可免填發各式憑單予納稅義務人,節能減紙響應環保用心愛地球,更多資訊可至該局網站(https://www.ntbk.gov.tw)/主題專區/稅務專區/所得稅類/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專區查詢。
該局呼籲請多使用網路申報,並務必於法定期間內辦理申報,以免因逾期申報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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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程國華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 7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