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報截止日如適逢週六應予延至次星期一

最新法令 2021-06-18
營業人依營業稅法第35條規定申報銷售額、應納或溢付營業稅額之截止日,如適逢星期六,應准予延至次星期一申報,至有關滯報金之起算日期,可照本部73年10月11日台財稅第61140號函(編者註:參閱稅捐稽徵法令彙編)規定之原則辦理。(財政部79/09/21台財稅第790309219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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