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上任的金融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志潔在其臉書表示,金評中心的評議委員會是做出最後評議的機構,委員依法要超然公正,但若評議委員同時擔任金融機構的獨董,即便處理相關案件時迴避,亦是「非常不適當」,更遑論事後或卸任後才出任獨董的事後利益輸送問題。
林志潔強調,自己身為金評中心董事長,不能介入個案,但可以對評議制度進行改革,評議委員的專業守則與自律規範,「長期以來付之闕如」,是應該改革的事項,當即刻為之。
這一屆金評中心19位評議委員的任期將在今年12月31日到期,即剩下一個多月時間,平均隔周開一次委員會議,大約剩下三次會議,但因為林志潔的臉書表示應即刻改革,已有部分評議委員口頭請辭,表達不會再出席評議會議,以配合林志潔的改革。
金管會參考英國制度,擬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2012年1月依法由政府捐助成立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專門處理消費者與金融機構間的爭議,若金額在100萬元以下的小額爭議,金評中心作出的評議結論,對金融機構具有一定約束力,且評議申訴案件都會納入金管會公平待客評分。
19位評議委員各有專長,且據與會人士透露,常在會議中爭得面紅耳赤,且每人的論點都相當經典,若無法達成共識,就以投票表決方式,不會由少數人主導結果。但評議委員中確實有人出任華南金控獨董、有人是台灣人壽獨董,也有是遠雄人壽獨董等,在林志潔臉書披露後,都有「中彈」的感覺,紛紛表達不再出席評議會議,以配合改革。由於新一屆評議委員2021年初即會上任,預計可能會因此大換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