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要定囤房稅引發朝野熱議,財政部長蘇建榮昨(3)日表示,為加強稅基合理化,未來擬要求地方政府評定房屋現值後,成果報財政部核備,定期公開、訂定努力程度指標;至於各版本《房屋稅條例》修法草案,在朝野無共識之下延期再審。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日併案審查各版本房屋稅條例,有關「囤房稅」的修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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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民進黨立委江永昌所提出的空屋稅版本,以及其他黨團針對現行囤房稅(住家用非自住房屋稅率)所提出的修法主張,但並無行政院版本。
蘇建榮指出,現行的房屋稅條例中,已有諸多工具授權地方政府實施囤房稅,但目前卻只有台北市、宜蘭縣及連江縣,針對囤房情形實施差別稅率。
蘇建榮表示,除了各縣市未必訂定差別稅率,囤房稅的另一個問題在於稅基的評定,如果地方政府持續壓低稅基,那實質有效的稅負就會非常低,財政部過去一直都有要求地方政府認真評定不動產。
現行房屋稅課稅課稅稅基為房屋評定現值,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民眾黨立委張其祿皆於審查過程提到,房屋現值沒有直接反映市價,要求財政部應提供誘因,協助地方政府更合理地進行稅基評定。
蘇建榮指出,房屋現值是由各縣市的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進行評定,為了敦促地方政府合理評定,財政部正在研擬,未來讓委員會完成房屋現值評定後,成果應報財政部核備,並定期公開全國稅基,甚至進一步訂定努力程度指標。
由於缺乏行政部門背書,昨日財政委員會逐條審查皆未能取得共識,召委曾銘宗最後宣布,請財政部整合各版本提案,提出差異分析及財政部立場說明,本案擇日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