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勞保傷病 三原因不給付

新聞媒體 2023-03-21

輕症免隔離「0+n」措施已上路,新冠輕症勞保傷病給付同步退場。但在昨(20)日之前確診的輕症者,仍有295萬勞工尚未申請勞保傷病給付。勞保局提醒,若勞工欠繳勞保保費、只投保職災卻未投保勞保、隔離居家上班,概不受理申請。

勞保局統計指出,自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5日期間,被保險人因確診新冠肺炎申請勞保普通傷病給付案件共202萬件,核付件數174萬件,核付金額47億元,平均每件核付金額2,698元。

 

勞保局指出,已付174萬件中,核定不給付案件共53,259件。之所以不給付主要有三大原因。首先,有三成九、逾2萬件遭退件是「欠繳保費」。勞保局職業災害給付組長陳慧敏表示,只要繳清積欠的勞保保費,就會核付。

其次是,有近1.6萬件、約三成遭退件是「退休後再工作,只參加職災保險,而未投保勞保」。陳慧敏解釋,很多中高齡或是高齡勞工,已經請領了勞保老年給付,退休後再工作,只能參加職災保險,無法再投保勞保,因此不具有申請傷病給付之資格。

第三大原因「隔離期間仍取得原有薪資」,占比約一成五,就是勞工在確診期間,仍居家上班,雇主給付全薪,因此也不符申請傷病給付之資格。

勞保局指出,其他遭退件原因還有,如「只是因密切接觸確診者而隔離、自己未確診」、「重複申請」等等。

勞動部表示,自昨日起,確診輕症勞工將不再具有請領傷病給付資格。但勞工若在20日之前確診居家照護,仍可在五年內領取傷病給付,權益不受影響。

根據疫情指揮中心統計,目前國內累計新冠確診人數破1,020.6萬人,以勞保涵蓋46%人口計算,推估約有469.5萬確診勞工符合請領資格,現才核付174萬件,代表著約有295萬勞工尚未提出申請,可以在五年內提出申請。

此外,若是在昨日之前二次確診的勞工,亦可以二次提出申請傷病給付,一樣有五年請求權之保障。勞保局指出,截至目前止,二次確診的核付案已有1.4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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