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情告急,苗栗、台中地區實施「供5停2」分區供水,財政部表示,為協助受影響店家,國稅局將主動調減查定營業稅,並請地方稅捐稽徵機關協助辦理房屋稅減免,停業或營業面積縮減,可改以較低稅率課徵。
財政部表示,已責成北區及中區國稅局主動了解查定課徵營業稅營業人近期的營業狀況,如有受旱災限水措施影響,造成營業收入減少或無法營業,國稅局將主動依規定調減其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營業人本身也可自行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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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稅方面,財政部說明,營業人如受旱災限水影響,有停業或營業面積縮減情形,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可依據房屋所有權人申請,就實際未作營業使用的部分,由營業用稅率3%改為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金門縣及連江縣為1.5%)或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降低其房屋稅負擔。
至於地價稅是否也有減免機制,財政部表示,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因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地價稅可全免,但情形並不包含旱災限水,因此無法適用免稅。
財政部指出,營業人如欲進一步瞭解營業稅、房屋稅及地價稅調減規定,可就近向所在地國稅或地方稅稽徵機關查詢,或於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