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令:廢止「自由港區事業輸往國外物(貨)品輸出文件通報作業規定」,自即日生效

稅務會審 2024-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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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民國113年3月13日台關稽字第1131005962號

廢止「自由港區事業輸往國外物(貨)品輸出文件通報作業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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