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電商向我國消費者銷售產品,從2017年開始必須繳稅,今年起還必須開立電子發票,台北國稅局表示,目前登記在案的112家境外電商當中,仍有16家尚未開立發票,國稅局將在年底前進行第三次開罰。
財政部從2017年起推動境外電商課稅措施,特別針對B2C交易模式,今年開始要求境外電商都從導入雲端發票系統,讓國稅局可以順利課徵5%營業稅。
官員表示,目前在台灣營運的境外電商共有112家,其中有96家已經導入雲端發票系統,其餘部分電商還在積極輔導當中。
雖然今年才全面要求境外電商開立雲端發票,但其實過去幾年的稅收表現頗佳,官員表示,境外電商通常都很守法繳稅,2017年課稅模式確立後,當年度就透過境外電商主動報繳,收到18億餘元營業稅。
2018年則收到35億餘元、2019年營業稅也進帳逾43億元,官員表示,統計截至今年9-10月期為止,今年約從境外電商收到39億餘元營業稅,超出去年同期水準,在疫情期間宅經濟的盛行下,今年境外電商繳納的營業稅,有機會再創新高。
官員表示,統計2017年至今的表現,境外電商對台銷售額合計達到3,361億元,合計繳納營業稅137億餘元。
在國稅局的輔導之下,有些境外電商還還會主動向補報稅,這個管道回收到的稅額合計也達32億餘元。
針對未開立發票的境外電商,官員表示,過去已經祭出二度開罰,第一次開罰25家、第二次開罰22家,年底前將進行第三次開罰。
官員說明,每次處罰將會加重罰鍰金額,呼籲境外電商盡快配合,導入雲端發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