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16日發表 「自住房屋遮風避雨,要睡不要稅」一文,引發財政部回應對文中自住一屋免稅的建議,財政部認為將影響稅收及不符租稅公平,並說明目前規定已採房屋稅輕稅政策,不同意自住一屋免稅的建議。
新世代金融基金會今天表示,司法院大法官83年釋字第369號解釋,認房屋稅條例內容雖並不違憲(憲法第19條),但對自住房屋課稅,土地法與房屋稅條例二者互有出入,適用時易滋誤解,應由相關主管機關檢討房屋租稅之徵收政策修正之。然對此議題行政部門直到90年才修正房屋稅條例第1條解決法律適用衝突疑義,僅具形式回應大法官解釋所提問題,並未嚴肅就是否應予徵免政策作的討論及決策,實質回應大法官解釋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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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表示,欣見財政部對基金會建議的重視,陳冲主要目的 ,是呼籲自住房屋稅的徵免,建議應考慮憲法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並注意土地法第187條立法目的,以確保民眾有遮風避雨的基本人權並避免因長期重稅形成變相徵收。回歸大法官解釋的原旨,從徵收政策,以學理、法理、情理討論此一議題。台灣已進入老人化社會及在疫情影響下,或許是正視自住房屋稅免稅的時機,不要辜負土地法第187條在1930年即有此悲天憫人的胸懷。
期望國家人權委員會也對此涉及居住人權的自住房屋稅是否徵免,提供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