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才剛繳過嗎?原來牌照稅、燃料費不一樣

新聞媒體 2021-07-30

車主們日前才剛繳過車輛的稅費,怎麼近來又收到催繳通知呢?嘉義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燃料費是不一樣的項目,今年4月已繳過牌照稅的車主們,7月再收到燃料費繳款單時,切勿忽略拒繳。

財稅局指出,近來地方上接到大量的民眾致電詢問,明明4月已經繳過一次了,為何7月又收到汽機車繳費單,原來是由於使用牌照稅、燃料使用費不一樣,但都是針對車主開徵,讓車主搞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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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表示,牌照稅是屬於地方稅的一種,由地方稅稽徵機關於每年4月開徵,這項稅收是用於支應地方政府財政需求;如果是專門的營業用車,還會分成上、下期,4月開徵上期,10月開徵下期。

至於汽機車燃料使用費的部分,官員表示,這是屬於行政規費的一環,由公路監理機關於每年7月徵收,收入用於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其實是不同單位負責的,徵收對象、用途都不一樣。

官員表示,牌照稅的課稅範圍為排氣量151cc以上的汽、機車,雖然4月就已經開徵了,不過現在還是有部分車主未收到牌照稅繳款書,財稅局近期已經重新以雙掛號寄送至車主戶籍地址,請留意查收繳納,以免逾期繳納被加收滯納金;欠繳牌照稅的車輛,若行駛於公共道路之上,被查獲還會遭到額外裁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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