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嚴峻,營利事業之營業稅及所得稅繳納期限有展延

稅務會審 2021-05-22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110年度3-4月期(含按月申報之4月份)營業稅之申報及繳納期限,由原110年5月1日至5月17日,展延至同年月31日;109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繳納期間,由原本110年5月1日至5月31日,展延至同年6月30日。


國稅局進一步說明,為免納稅義務人持未展延之營業稅或所得稅繳款書至金融機構繳納遭加計滯納金情事發生,請納稅義務人重新上網列印繳款書並提供路徑指引:(如附件)


該局籲請納稅義務人多加利用網路申報系統進行申報及繳稅,以降低群聚感染風險;納稅人如有相關疑義,請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或逕洽發單單位諮詢,國稅局將由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徵收科   聯絡人:陳怡伶科長   聯絡電話:(07)7115453


撰稿人:袁世鳳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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