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住都中心22日與台灣銀行簽約,完成4,119億元社會住宅聯貸案,其中114億元用以購置社宅基地,剩餘4,005億元興建費用中,2,805億元投入住宅單元、400億元用於社福空間或商鋪等附屬設施、800億元則為停車設施。
希望藉此案提供可負擔、安全、安心居住環境,更期望透過社宅提供多元設施及創新社會服務,擴大社會效益。
台銀指出,為彰顯本聯貸案籌組完竣、支持政府興辦社會住宅的效率,6月27日先行簽署聯貸合約,22日再由國家住都中心董事長花敬群與台灣銀行董事長呂桔誠共同主持簽約儀式。
國家住都中心表示,社宅營運收入是償還聯貸款項及支應社宅營運的主要來源。社宅租金收入占整體現金流入75%、管理費收入占12%,內政部提供的非自償補助占7%,其餘6%則以住都中心辦理都市更新相關收益等自有財源挹注。
國家住都中心分析,採用長期融資方式辦理,將更有助於社宅永續經營,在減輕政府財政負擔的同時,國家住都中心為管控經營成本及確保租金收入來償還本息,將更積極優化社宅營運管理及維持服務水準。
本聯貸案合計共有台灣銀行、合作金庫、農業金庫、台灣企銀、兆豐銀行、彰化銀行、土地銀行、華南銀行、第一銀行等九家銀行參與,且超額認購1.6倍,展現金融業支持政府推動社宅興辦政策之熱忱。
在金融業力挺下,國家住都中心所需興建經費籌措無虞,加上符合社宅興辦金流特性的客製化授信還款條件設計,可有效降低整體財務負擔及風險,進而達成本中心社宅長期永續營運的目標,造福更多有居住需求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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