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台新金退場彰銀方案曝光

新聞媒體 2021-05-26

台新金。(本報系資料庫)
台新金。(本報系資料庫)

台新金控(2887)「退場」彰化銀行出現重要進展,台新金規劃發行8億股己種記名式交換特別股,已列入今(2021)年股東常會討論事項,其餘14.5億餘股也打算透過集中市場賣股、發行可交換債券、由財政部洽特定人等方式釋出,將從「彰銀案」裸退。

台新金2005年以每股26.12元標下彰銀發行的14億股私募乙種特別股,總金額365.68億元,自此躍升彰銀(2801)第一大股東,目前持有彰銀22億5,130萬6,956股,占彰銀股本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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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後,台新金準備乙特來、己特去,不過,台新金當年得標彰銀的乙特,採私募形式;如今預計發行的己特,將採公募方式,台新金不打算洽特定人承接。

這項龐大的釋股方案,將由己種記名式交換特別股(簡稱可交換己特)打頭陣,等今年台新金股東常會通過,8億股己特順利發行之後,台新金將洽詢財政部,公股團承接剩餘持股的意願;倘若雙方還是談不攏,台新金將自行在集中市場賣出,或搭配發行可交換債券來減少對彰銀股價的衝擊。

台新金初步設算,可由財政部安排公股團承接14.5億股中的8億股,其餘6.5億股由台新金自己在集中市場每天賣一點,或搭配發行可交換債券來釋出。

整個的退場方案,至少需要八年以上時間,因金管會規定,金控公司發行的特別股若要變成合格資本、可計入CAR(金控的資本適足率),特別股的發行年限至少要七年以上(註:金融控股公司合併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第二條)。

台新金的可交換己特就規定,投資人持有第八年起,才可以按一比一的比率,把一股台新金的己特換成一股彰銀普通股;投資人在己特存續的第八年到第十年間,可自行決定要不要行使交換權,把持有的台新金己特變成彰銀的股票。

第11年開始,台新金己特的交換權行使,不再由己特的投資人自主決定,而將變成台新金擁有決定權,台新金「得隨時收回」全部的己特;而台新金一旦收回,須按一比一的比率,把台新金持有的彰銀股票轉給己特的投資人。

如果到時候,彰銀的市價低於台新金己特的發行價,台新金會用現金來補償差額給己特的投資人。彰銀的市價,則按台新金收回己特基準日前90個營業日的均價來計算。

消息人士說,台新金很冤,老被講推拖拉、退場彰銀沒有誠意,賣個彰銀股票,需要賣這麼久嗎?問題是,兆豐金控(2886)當年退場台灣企銀所採用的發行交換債券的做法,無法提升台新金的資本適足率,「交換債不能當金控公司的合格資本,特別股才能當合格資本」。

外界關心,台新金發行己特後,彰銀每三年一次的董事改選,台新金己特握有的8億股彰銀股票,如何行使選舉權?

消息人士說,台新金會出具承諾給金管會,己特發行後,台新金交付給保管機構的8億股彰銀股票,將配合政府政策辦理。簡單講,未來彰銀改選,這8億股彰銀普通股,財政部想要如何配票,台新金都配合辦理。

台新金修正公司章程第八條之五,準備發行8億股可交換己特。記者陳怡慈/截圖
台新金修正公司章程第八條之五,準備發行8億股可交換己特。記者陳怡慈/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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