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令:廢止「不適宜存儲物流中心之貨物項目」,自即日生效

稅務會審 202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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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務署民國110年10月8日台關稽字第1101022337號

廢止「不適宜存儲物流中心之貨物項目」,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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