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支付執行長胡亦嘉擬重新送件街口投信董事長人事認可案,證期局 22 日回應,不是補齊學、經歷證明文件就能過關,建議董事會先評估人選是否合乎規定,後續街口若送件,將啟動新任者面試審查程序。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說,投信董事長審核條件是依照「投信事業負責人業務管理規定」第 2 條之 1 的第 1 項,投信事業董事長要具備良好品格和領導能力,且須具備下列 3 款資格之一。
3 款資格包括:
- 券商資格、專業投資機構 2 年。
- 國內外專科且具有專業投資機構 3 年以上且擔任副總。
- 有其他事實足以證明具有證券金融專業知識、經營經驗和領導能力。
先前 9 月 16 日金管會以胡亦嘉未補齊董事長人選學、經歷資料,發函駁回胡擔任街口投信董事長人事案。胡亦嘉日前說,自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畢業已久,畢業證書已遺失,但美方作業時間較久,目前正在重新申請的程序。
蔡麗玲表示,街口投信 8 月 12 日函報董事長資格認可案,有些基本資料填列,有填列最高學歷,也填列電子支付、街口金科和過往工作經歷,但就是沒有書面證明。
蔡麗玲說,因沒有提供相關證明,照規定來看,第 1、2 款無法符合,就第 3 款資格來看,由於公司來函沒有檢具學經歷的證明,因此證期局在 8 月 20 日函請公司要在 5 天內補正,請街口說明胡亦嘉具備領導能力、重大貢獻,希望街口提供量化、質化資料佐證。
蔡麗玲說,胡亦嘉 8 月 31 日有到證期局做溝通,也有在會議上當面告知會提供相關資料,但證期局一直等到 9 月 16 日,都沒有看到街口有做補正,當然無法認定是否有合規,才駁回此人事認可案。
媒體詢問,何謂量化、質化資料;蔡麗玲說明,像是包括如何證明具備證券金融相關專業知識,經營與領導能力,依照過往審查經驗,投信董事長都會提出如何幫助公司業務成長、主導專案、金融創新等量化與質化數據。
蔡麗玲進一步說,街口投信若在重新送件,證期局會依一般審查程序對新任者做面談,包括了解新任者過往經歷、經營公司理念及是否具備有效領導和經營能力等。
(作者:劉姵呈;首圖來源: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