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適用智慧機械、5G及資安產品服務之投資抵減正式開跑囉

稅務會審 2023-03-07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111年度投資全新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及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支出,申請適用產業創新第10條之1規定投資抵減者,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開始前4個月起至申報期間截止日內(採曆年制者,即為112年1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至經濟部建置之申辦系統完成登錄並上傳成功,同時於辦理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以適用相關租稅優惠。
       該局說明,為因應後疫情時代加速改變產業營運模式,並鼓勵產業強化資安防護能力,經濟部與財政部111年7月4日發布「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智慧機械與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及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抵減辦法」,除延長智慧機械及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適用投資抵減期間至113年12月31日外,並納入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投資於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亦得適用投資抵減,以鼓勵產業提前導入資安產品或服務。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減少徵納雙方行政成本,且考量該等設備或技術完成後始產生投資效益,投資抵減之「當年度」,自111年度起,改以硬體、軟體、技術交貨之年度或技術服務提供完成之年度認定,並訂有過渡條款,110年度及以前年度購置且完成交貨或服務提供完成,於111年度及以後年度付款尚未依規定申請適用投資抵減之部分,則以付款年度認定。
       該局特別提醒,今(112)年5月辦理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若要申請適用該項投資抵減,請注意依上開規定至經濟部申辦系統完成登錄上傳及辦理結算申報,以免權益受損。如仍有不明瞭之處,可至該局網站(綱址為https://www.ntbna.gov.tw) 查詢相關法令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詳細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營所稅組   李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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