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機構資料共享大躍進!金管會2日公布「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指引」實施情形調查結果,高達99.15%金融機構已依該指引完備內控規範、並經董(理)事會通過;另外,現有117家金融機構已辦理或正規劃辦理新增資料共享。
金管會指出,目前已有117家資料共享,其中17家是金管會去年12月23日發布指引後才新增,另外有90多家本就有共享,要再評估新增加共享資訊,顯示該指引能有效促進金融機構間跨業合作,並對金融機構提升客戶便利性、優化體驗及改善經營效率有所助益。
此外,證券期貨業也爭取未來可免「首案申請」,即所有資料共享都採備查制,以爭取時效。金管會近期審核通過「阿爾發投顧」與「永豐金證券公司」申請合作辦理資料共享業務,以提升客戶使用機器人理財服務之便利性,這是金管會核准證券期貨業與「未具集團關係的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資料共享業務的市場首案,未來證券期貨業者欲辦理該案例模式的資料共享業務,僅須向證券期貨業公會申報備查即可,有助於業者推動資料共享,促進金融機構間跨業合作。
金管會表示,本次調查結果將作為研議擴大本指引適用範圍及未來推動方向的參考,依循累積的經驗逐步往前推進,以持續完善金融機構跨機構間資料共享機制。之後類似案件就備查,證券期貨業爭取連首案都不用逐案准,比照銀行保險採備查制。
為因應金融科技發展,金管會於去年12月23日訂定實施該指引,並請已依其他法令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辦理共享資料的金融機構,於發布六個月內(2022年6月23日前)依指引第3點完備相關內部控制規範,並經董(理)事會通過。
為了解本指引實施情形,金管會近期針對適用該指引的308家金融機構,以問卷形式調查其依本指引完備內部控制制度及辦理資料共享情形,作為未來研議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相關政策之參考。
金管會指出,目前金融機構合作辦理新增資料共享,可在客戶同意前提下,透過金融機構間資料共享,達到諸多效益,例如客戶辦理開戶時不必重複輸入基本個資,便利客戶線上開戶作業;金融機構得以整合客戶資產運用及投資狀況並分析,讓客戶取得合適的金融商品;輔助保險業辦理客戶財務核保適合度評估作業,提升核保效率;輔助金融業辨識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精準防範洗錢與資恐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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