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稅捐處表示,台北市為因應疫情影響娛樂消費,前已公布增訂台北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第5條之1,全面調降娛樂稅徵收率七個月,並即將自今年12月1日起實施。
稅捐處進一步說明,自今年12月1日起在台北市所有娛樂活動、娛樂設施及娛樂場所,都可以適用調降後徵收率課徵娛樂稅,一直持續到明年6月30日。該處特別提醒,因娛樂稅係於次月10日前申報繳納前一個月的娛樂稅,所以2021年1月初申報繳納2020年12月的娛樂稅(含自動報繳及查定課徵案件),才可適用減半課徵。
推薦
稅捐處呼籲各娛樂業者,希望業者可以配合這次的降稅措施,提供優惠方案回饋消費者,稅捐處將協助在網站或臉書宣傳,讓這次降稅的美意,可以嘉惠消費者,共同促進台北市娛樂產業發展。
稅捐處說,民眾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法令規定,可撥打國地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02)23949211分機181、182,有專人提供服務及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