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人壽因銷售「存股型」投資型保單不當招攬與通路管理等相關疏失,上架前即辦理說明會,涉有不當預售約75億元情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昨(26)日宣布,通過對元大人壽、元大國際保經及元大銀行三司共計罰900萬元。
其中,元大人壽罰540萬元及一項糾正,提併自裁處書送達之翌日起令其停售案關四項商品;另對元大保經及元大銀行分別核處限期一個月改正招攬缺失,各自處罰鍰1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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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銷售元大人壽投資型保險商品,有未完成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即提供商品相關文件予通路,且有通路預先向客戶說明及進行招攬銷售之行為等情形,核與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不符,依保險法第171條第1項核處罰鍰300萬元,併依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30條第1項第6款、第9款規定,自裁處書送達之翌日起令該公司停售案關四項商品,包括元滿利足變額萬能壽險、變額年金險,以及元元得益變額萬能壽險、變額年金險,並請該公司依比例原則追究相關失職主管人員責任。
此外,元大人壽有未審慎評估客戶適合度,不利有效確認該等客戶投保意願及確認投保保單是否符合客戶需求等不當招攬,依保險法規定核處罰鍰2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