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台幣去年以來升勢強勁,甚至發生糧商炒匯、企業從中取巧等情況,中央銀行今年兩度修正「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增訂可視情況機動調整每年結匯額度,今天宣布辦法及相關規定將於7月1日生效。
央行表示,為了順應經濟金融情勢快速變化,落實外匯管理及簡政便民,及配合「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增修電子支付機構經許可得經營國內外小額匯兌業務,因而修正「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外匯證券商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及「民營事業中長期外債申報要點」等4項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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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央行規定,每年累積結匯金額企業上限為5000萬美元、個人500萬美元;央行外匯局副局長賀培真表示,新規定對於總額度並沒有調整,但增訂得視經濟金融情況及維持外匯市場秩序之需要,另以命令機動調整相關文字。
賀培真解釋,經濟金融情勢變化非常快速,央行未來可視情況向上或向下調整額度,也不排除針對特定性質的匯款項目設定額度上限。
此外,央行也配合金管會修正「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開放外籍移工匯兌機構辦理外籍移工在台薪資款項匯款業務。
央行官員說明,過去外籍勞工因語言不通,要匯錢回去只能找人力仲介,人力仲介再找銀行,修正後開放非金融機構辦理,業者便可成立專營外籍勞工匯兌的公司辦理此業務,「外勞匯款市場在台灣蠻競爭的」。
賀培真表示,外籍勞工在台灣數量成長,加上基本工資每年調升,外籍勞工一年匯出金額約30億美元,因此有基本的業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