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北港稽徵所表示,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有退稅者,可利用存款帳戶辦理退稅,國稅局會將退稅款直接撥入指定存款帳戶內,可免除支票在金融機構辦理票據交換等待時間,既便利又省時。
該所指出為免除兌領退稅支票的麻煩手續及舟車勞頓,營利事業及機關團體可於結算申報時,將退稅帳戶資料填入申報書內,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服務/線上申辦/稅務線上申辦/營所稅/營利事業所得稅使用、異動、取消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填寫相關資料並檢附存摺影本申辦,利用「長期」約定轉帳退稅作業辦理退稅,申辦一次,一勞永逸,直撥退稅好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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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提供單位:北港稽徵所營所遺贈稅股石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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